知識產權周訊第一〇二期(20166-1.htm'>20157-1.htm'>2006.12.2-20166-1.htm'>20157-1.htm'>2006.12.8)
據報道,IBM日前向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Platform Solution公司(PSI)違反客戶協議,同時侵犯五項專利技術。
據了解,PSI專注開發采用英特爾安騰處理器,同時可以運行IBM大型機操作系統z/O以及高級大型機軟件的服務器產品。與此同時,PSI服務器產品還可以運行包括Linux、Windows以及Unix在內的傳統操作系統,該公司計劃從明年初開始銷售相關產品。
IBM在訴訟中聲稱,IBM曾與PSI簽署許可操作系統和其它軟件產品的客戶協議,但僅僅是作為終端用戶,許可協議明確禁止將相關軟件程序轉移給其他用戶。此外,IBM還指控PSI侵犯五項專利:5696709、5825678、5953520、5987495、6801993。
與此同時,IBM還表示,該公司已經拒絕授權其專利和版權軟件在PSI服務器上運行,但PSI認為IBM的做法違反了美國反壟斷法。但到目前為止,PSI方面拒絕對此發表任何評論,也沒有提起針對IBM的反壟斷訴訟。
達成專利許可協議 微軟與外設廠商Belkin握手言和
近日,微軟公司表示,在同意許可其一項技術后,它已經與外設廠商和解了一起專利訴訟。
微軟在8月份起訴了Belkin,并表示被告拒絕許可其U2技術,這項技術使鍵盤和鼠標能夠探測所需要的鏈接類型。
在提供給CNET News.com的一份聲明中,微軟的副法律顧問湯姆表示,我們很高興地宣布已經解決了與Belkin之間的糾紛,Belkin將獲得使用U2專利技術的許可。微軟沒有披露和解協議的具體條款。
Belkin拒絕就這一和解協議的條款發表評論,但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很高興能夠與微軟和解起訴,我們對這一結果非常滿意。
微軟在3月份公布了一項針對U2和其它硬件專利技術的許可計劃,但表示,在過去二年來,它一直在進行旨在使Belkin成為其許可客戶的努力。微軟聲稱,包括Targus和Fellowes在內的其他外設廠商已經許可了U2技術。
Netbula控告侵犯知識產權 Sun再陷專利糾紛
Sun微系統公司目前又卷入了一場專利糾紛。Netbula公司控告Sun微系統公司和它旗下的StorageTek公司專門侵犯知識產權。
位于加州的互聯網開發工具制造商Netbula公司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反對Sun微系統公司和 StorageTek公司,聲稱在它們的LibAttach軟件中,非法采用了 Netbula公司的核心技術。它尋求法院命令Sun 和StorageTek公司停止使用它的技術,并尋求給于經濟賠償。
Netbula公司案例的代理律師表示,盡管Sun在去年六月份宣布收購了StorageTek公司,但Netbula仍然控告了二個獨立的公司,因為在開始侵犯專利時它們仍然是二個單獨的實體。
今年早些時候,Sun已經卷入了另一場專利訴訟,新創企業Azul Systems公司控告Sun對它進行了威脅——如果不滿足Sun的要求,Sun 將以Azul Systems公司涉嫌專利侵權和盜用商業秘密為由對它進行起訴。
Freedom無線公司(Freedom Wireless)近日將包括Cingular無線及愛立信在內的五家無線運營商告上了法庭,起訴原因為專利侵權。
據報道,Freedom表示,他們一向德州聯邦法庭提出上訴,遭到起訴的公司為Cingular、愛立信、Alltel、Comverse以及VeriSign。
Cingular公司發言人Rochelle Cohen表示,目前Cingular及愛立信已分別就這一事件向美國菲尼克斯市的聯邦法庭反訴Freedom,指稱其所擁有專利權已失效。 Cingular表示,希望法庭能將這兩起訴訟并案審理。
Freedom表示,希望法庭能責令被告公司就其蒙受的損失給予賠償,同時要求被告公司不得再繼續使用Freedom公司所持有的專利技術。
英國專利局2021-1.htm'>商標注冊處近日維持了百事的反對理由,駁回了可口可樂欲為第32類飲料注冊的IPSEI英國商標。
百事公司聲稱正是以PEPSI品牌的軟飲料聞名于英國,如果可口可樂公司被許可使用IPSEI這一商標用于類似的產品上的話,那么極有可能導致消費者的混淆。另外,百事還認為不能再讓IPSEI商標走假冒和惡意之路。
可口可樂提起了反訴,反駁了百事所持的所有理由,并要求注冊處對其做出有利裁定。
Mike Reynolds經過裁定認為,百事所持的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的理由是成立的,并支持了其提出了損失及絕對競爭優勢的請求。
最后,可口可樂被判定賠償百事4450英鎊(經過調整降低到了4000英鎊)。
近日,在酸酸乳案二審中,內蒙古高級法院駁回河南安陽白雪公主乳業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不過判決書中寫明,認定蒙牛的“酸酸乳”標志為馳名商標,“僅對本案有效”。
內蒙高院認為,“一個商標的馳名與否是一種客觀狀態,而這種客觀狀況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是一種動態過程。如某一商標在剛剛進入市場時并不馳名,一定時間后成了馳名商標;同樣,一個馳名商標也可能因產品淡出市場等原因被相關公眾淡忘而不再馳名。因此,司法認定的馳名商標的效力只在發生爭議的該案件中有效,不針對其他市場主體。馳名商標的主要作用就是幫助企業更好地解決商標侵權糾紛,認定馳名商標只是一種法律保護手段。總之,一個商標的馳名與否最終要有由市場來決定。”
蒙牛和河南安陽白雪公主乳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知道此判決結果。
據了解,此案曾在國內乳業行業中引起震蕩,蒙牛希望將“酸酸乳”成為蒙牛獨有的商標,其他乳制品企業均不能再銷售“酸酸乳”。因此,包括伊利、三鹿、光明等在內的多家乳品企業表示強烈反對,并向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異議書。
目前三鹿、光明等眾多企業都在使用酸酸乳名稱,因此其曾被眾多行業人士認為是通用產品名稱。三鹿曾公開發表聲明表示:“對‘酸酸乳’為馳名商標的認定是錯誤的,是對全社會同類企業權利的侵害;不會放棄使用酸酸乳。”
事件回放:
20166-1.htm'>20156-1.htm'>2005年12月,蒙牛狀告白雪公主乳業公司的“酸酸乳”產品侵權,此訴求得到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支持,呼市中院裁定“酸酸乳”為蒙牛的未注冊馳名商標,白雪隨即提起上訴。
集佳案號:UTL02100
近日,國家商標局下發(20166-1.htm'>20157-1.htm'>2006)商標異字第03812號“力特威玉柴”商標異議裁定書,北京集佳代理的廣西玉柴集團公司作為異議人一方,異議理由得到了國家商標局的支持。
異議理由為:異議人是一家擁有18家全資、控股和參股公司的大型國有集團,“玉柴”商標是異議人花費大量心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建立起來的品牌,在全國范圍內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被異議商標有五個漢字“力特威玉柴”組成,其中后面兩個字“玉柴”與異議人引證商標完全相同,雙方商標屬于近似商標,且被異議商標申請使用的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類似,易導致消費者誤認。被異議人的行為是對異議人著名商標的模仿和抄襲,侵犯了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是一種惡意行為。
經過審理,國家商標局采納了異議人的異議理由,判定:“力特威玉柴”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集佳案號:06集字第89號
12月1日,趙華訴香港縱橫二千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案件在杭州開庭審理,集佳律師事務所張亞洲、梁勇律師代理被告香港縱橫二千有限公司參加審理。
11月30日-12月1日,“IP China 20166-1.htm'>20157-1.htm'>2006 第二屆中國集成電路與軟件知識產權峰會”在北京隆重召開,集佳合伙人、資深1234-1.htm'>專利代理人逯長明先生攜知識產權顧問部江鋒濤律師、陸美艷顧問等應邀出席了會議。會上,逯長明先生作為主講嘉賓,發表了題為“專利文件的質量與評價”的精彩演講,受到與會者的熱烈歡迎,現場氣氛非常活躍。
“IP China 20166-1.htm'>20157-1.htm'>2006 第二屆中國集成電路與軟件知識產權峰會”由信息產業部科技司、電子信息產品管理司和科技部高新技術司指導,信息產業部軟件與集成電路促進中心(CSIP)主辦,主題為“推動基礎創新,關注知識產權”。來自政府、行業、國內外知識產權供應商、知名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專家和200多家國內外集成電路、軟件、IC設計、EDA、IP提供企業代表等近500人參加了此次峰會。
此次峰會由集成電路與軟件知識產權、集成電路硅IP核技術等方面的研討和展示;信息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成果及未來發展方向探討;技術創新轉化為經濟效益的成功經驗分享等會議主題組成。同時,峰會還設有“知識產權培訓”,由來自各個領域的業界頂尖專家為與會企事業單位提供專業化的指導。
集佳作為國內大型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之一,在知識產權行業有著非常成熟的經驗,更有著數位資歷深厚的知識產權專家。此次擔任主講嘉賓的逯長明先生具有多年的技術背景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尤其擅長電子、通信、計算機領域的1234-1.htm'>專利代理、分析、規劃以及侵權判定工作,曾為華為技術公司、巨龍通信公司等知名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服務。
集佳與INTA成功舉辦“中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與發展戰略峰會”
為了不斷促進中國知識產權的發展,與企業共同探討切實有效的知識產權戰略,20166-1.htm'>20157-1.htm'>2006年11月30日,集佳與國際商標協會(INTA)攜手主辦了“中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與發展戰略峰會”。該會在廣州中國大酒店舉行,由集佳廣州辦事處承辦。
集佳副所長李雷先生從戰略視角,以對話形式主持峰會,逐步地運用與企業密切相關的知識產權話題,和與會嘉賓進行了富有啟發性的溝通,引導整個會議高潮迭起不斷。中國知識產權協會常務理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副主任楊葉璇女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研究處副處長石競女士,知名知識產權代理人、資深品牌營運專家張海鼎先生分別就中國企業如何在品牌競爭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中國企業的技術創新與專利保護以及商標維權實務及經典案例分析等議題進行精彩演講。同時出席本次峰會的主講嘉賓還有:TCL知識產權部部長王華鈞先生、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總監馬軍芳先生等。參加本次峰會的企業包括南方都市報、祈福集團、亞運會組委會、海天味業等一百多家知名企業。
峰會解讀和剖析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所面臨的危機和挑戰,研究國際上知識產權發展的新動態,具有實踐性強、多層次、多角度的特點,廣大與會代表積極參與交流,并表示通過此峰會增強了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學到了先進的品牌管理經驗,解決了企業長久滯留的知識產權難題。峰會結束后,不少企業就各自關注的知識產權問題與專家進行了后續的交流和探討,對此次峰會表示肯定和贊揚,并熱切期待下次峰會的到來,以汲取更多的信息和更廣的知識。
12月3日,由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中央電視臺、《環球企業家》雜志等單位主辦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調查座談會”在北京大學舉行,集佳應邀出席會議。會上,副所長李雷向與會專家和參會企業具體闡述了集佳在社會責任方面的理念和實踐,同時接受了調研組專家們的現場提問。參加本次會議的企業還有中國民生銀行、國家電網公司、李寧公司、伊利集團、北京松下彩色顯象管有限公司等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20166-1.htm'>20157-1.htm'>2006)商標異字第03556號
“爵士?羅蘭”商標異議裁定書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代理伊夫圣洛朗股份公司(以下簡稱異議人)對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上虞市萬事達紡織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異議人)經我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第844期《商標公告》第1999657號“爵士 羅蘭”商標提出異議,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已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異議人的異議理由:異議人是法國乃至世界著名的高檔時裝和化妝品公司,“YSL”是其公司名稱首字母的組合,經過廣泛宣傳和使用及世界范圍內的注冊,已成為公認的馳名商標。異議人在中國注冊的“YSL”及“圣羅蘭”為廣大中國消費者所熟悉。被異議商標屬于就相同或類似商品復制、模仿異議人已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圣羅蘭”,并誤導公眾,致使異議人的利益受到損害的商標。
被異議人的答辯理由:被異議商標是由四個漢字“爵士 羅蘭”和拼音“JUE SHI LUO LAN”組合而成,是答辯人自主獨創的結果。答辯人的商標與異議人的“YSL”及“圣羅蘭” 商標不近似。答辯人對其商標的宣傳維護付出了巨大的心血,該商標已經在市場上產生了良好的影響力,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根據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我局認為:
被異議商標“爵士 羅蘭”申請使用商品為第25類的“T恤衫”等。異議人的“YSL”及“圣羅蘭”商標已經在第25類的“衣服”等商品上獲得注冊。“爵士”歐洲君主國的最低爵位,不世襲,不在貴族之列。“羅蘭”是男子名。“圣羅蘭”無固定含義,是異議人“YSL”商標的中文對應名稱。雙方商標含義明顯不同。因此,雙方商標未構成在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被異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不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異議人提供的2021-1.htm'>商標注冊證、宣傳資料等復印件僅能證明其已將“YSL”及“圣羅蘭”商標在化妝品、衣服等商品上注冊并使用。異議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被異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誤導公眾,致使異議人的利益受到損害。異議人提供的我局有關商標的異議裁定復印件中并不涉及本案被異議人和被異議商標,故僅以該裁定不能推定本案被異議人模仿異議人引證商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我局裁定:異議人所提異議理由不成立,第1999657號“爵士 羅蘭”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如對本裁定不服,可在受到本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