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張亞洲律師、周丹丹律師代理的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三六零軟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于7月18日上午在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搜狗公司向兩被告索賠4500萬元的經濟損失及50萬元的案件支出費用,庭審后,雙方表示愿意調解。
直擊庭審:(來源:西部網)
搜狗公司訴稱西安用戶發現360篡改默認瀏覽器
庭審中,搜狗信息公司及搜狗科技公司訴稱,“搜狗瀏覽器”是其自主研發的核心軟件產品。2013年9月22日,西安的搜狗用戶發現,搜狗信息公司及搜狗科技公司發現奇虎科技公司、奇虎三六零公司通過其運營的www.360.cn網站向網絡用戶提供“360安全衛士”軟件、“360殺毒”軟件和“360安全瀏覽器”軟件(奇虎科技公司是上述3個軟件的著作權人,奇虎三六零軟件公司是上述3個軟件的發行人)的下載,在網絡用戶運行“360殺毒”軟件進行全盤掃描并對“建議修復項”進行修復時,未經網絡用戶允許,被告就自動將網絡用戶原有的搜狗瀏覽器的默認設置篡改為360安全瀏覽器為默認設置。
此外,在網絡用戶在設置搜狗瀏覽器為默認時,“360安全衛士”會彈窗提示“有程序正在修改默認瀏覽器設置”,即使網絡用戶點擊“允許修改”,奇虎科技公司、奇虎三六零公司也在未經網絡用戶允許的情況下,將網絡用戶原有的搜狗瀏覽器的默認設置篡改為360安全瀏覽器為默認設置。原告方為支持自己的主張向法庭提交并當庭出示了公證了的文書和截圖。
搜狗向360索賠4500萬損失
搜狗信息公司及搜狗科技公司認為,被告奇虎科技公司、奇虎三六零公司的上述行為不僅嚴重干擾了原告搜狗瀏覽器的正常運行,也嚴重影響了網絡用戶對原告搜狗瀏覽器服務穩定性和安全性的評價,同時,也極大降低了原告搜狗瀏覽器的用戶流量,損害了原告基于搜狗瀏覽器的廣告收入和運營收益。即被告的上述行為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同時也極大損害了原告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違反了互聯網行業公認的商業道德和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不僅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也擾亂了互聯網行業正常的競爭秩序,故訴至法院. 搜狗方請求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利用“360殺毒”軟件篡改搜狗瀏覽器默認設置,停止利用“360安全衛士”軟件篡改搜狗瀏覽器默認設置;360方連續1個月在其網站首頁顯著位置,新浪、搜狐、和網易等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4500萬元及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50萬元。
是否重復訴訟、是否形成不正當競爭成庭審辯證焦點
庭審中,兩被告的主體資格是否合理,訴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否與北京二中院提起訴訟行為屬于重復訴訟或部分重復訴訟,被告是否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侵權責任如何承擔成為辯證焦點。奇虎科技公司、奇虎軟件公司辯稱,原告搜狗信息公司及搜狗科技公司的指控依據不足,在原告開發的SougouExplorer.exe對系統進行修改成功的情況下,驗證默認瀏覽器被修改成為360安全瀏覽器,存在搜狗瀏覽器自身存在錯誤和搜狗瀏覽器主動將360安全瀏覽器修改為默認瀏覽器的可能。搜狗公司提交的公證書不能證明是被告將默認瀏覽器修改為360安全瀏覽器,同樣不能證明被告的360殺毒軟件阻止用戶將搜狗瀏覽器設置為默認瀏覽器及360安全瀏覽器篡改默認瀏覽器設置。同時,在原告將默認瀏覽器設置修改為搜狗瀏覽器時,經驗證已經修改成功,但搜狗瀏覽器自己卻反復彈窗提示設置失敗,證明搜狗瀏覽器自身存在錯誤,360殺毒軟件為發現系統錯誤并修復系統錯誤,在搜狗自身瀏覽器存在錯誤的情況下,用戶通過360殺毒軟件選擇修復,恢復系統默認設置是正當行為,并非針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原告主張的360安全衛士阻止用戶將搜狗瀏覽器設置為默認瀏覽器,與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重合,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則,本案不應涉及這部分內容。
庭審持續3小時 雙方表示愿意調解
庭審持續了3個小時,在庭審的當事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鼓勵當事人庭下調解,雙方對當事人均當庭表示“愿意調解”。西安中院將依法做調解工作,案件審理仍將繼續進行。西安中院于2013年9月25日受理該案后,奇虎科技公司、奇虎軟件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該案管轄權提出異議,西安中院于2013年11月18日裁定駁回奇虎科技公司、奇虎軟件公司的管轄權異議。奇虎科技公司、奇虎軟件公司不服上述裁定,提出上訴,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后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