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行政執法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布
2010-09-11為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適應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的修改,進一步完善專利行政執法,國家知識產權局近日公布了《專利行政執法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來自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可以書面或者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截止時間為2010年9月30日。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修訂以適應性修改為主,主要目的是確保執法辦法符合專利法和專利法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規范專利行政執法行為。《草案》加大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行政執法中的責任,其中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僅應對地方知識產權局給予指導,還應利用自身的技術、信息優勢,給予其具體的支持。《草案》在關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地方知識產權的職責方面,增加了關于委托執法的規定。《草案》還新增了關于舉證責任的原則性規定。同時,《草案》對規范查封、扣押手段的行使,強化地方知識產權局的調解職能,明確地方知識產權局與海關的協作,完善專利行政執法程序等作了規定,并對聽證程序、申辯不加罰原則、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和查處假冒案件的期限作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