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改善承接產業轉移環境
2010-09-08據消息,《國務院關于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9月6日發布。《意見》指出,要改善承接產業轉移環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保障投資者權益。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加大對產業園區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知識產權運用以及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的支持力度。推進依法行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法制環境,保障投資者權益。
《意見》指出,產業轉移是優化生產力空間布局、形成合理產業分工體系的有效途徑,是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必然要求。要改善承接產業轉移環境。完善基礎設施保障,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打破地區封鎖,消除地方保護,為承接產業轉移營造良好的環境。改善營商環境。規范政府行為,防止越位和錯位,不得采取下硬性指標等形式招商引資,清理各種變相優惠政策,避免盲目投資和惡性競爭。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推進依法行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法制環境,保障投資者權益。
《意見》強調,要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為進一步改善中西部地區投資環境,引導和支持產業有序轉移和科學承接,在財稅、金融、投資、土地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勵東部地區轉讓先進技術,大力發展跨區域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促進中西部地區完善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加大對產業園區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知識產權運用以及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的支持力度,提高集成創新和再創新能力。鼓勵東部地區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與中西部地區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推動有條件的企業在中西部地區建立研發機構和中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