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強重點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2010-07-09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京發布了《關于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加強對重點領域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促進戰略性產業發展;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促進新能源、新醫藥、新材料、環保等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維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意見》指出,人民法院要妥善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保障和服務推動自主創新。要加強對馳名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商標權的保護,促進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經濟的發展。
《意見》還要求各級法院妥善審理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制止科技開發和技術轉讓中的壟斷行為,防止濫用知識產權限制創新,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加強對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文化娛樂、廣告設計、工藝美術、計算機軟件、信息網絡等領域的著作權保護,依法懲處假冒商標、專利和侵犯著作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促進文化創新,繁榮文化市場。
《意見》還指出,各級法院要妥善審理與經濟結構調整相關案件,保障和服務經濟結構優化和調整;妥善審理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城鄉結構調整中引發的各類糾紛案件、服務領域的各類糾紛案件、金融糾紛案件;妥善審理相關破產、強制清算案件,保障實現淘汰落后、過剩產能,推動實現產業轉型升級的經濟發展目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