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振興規劃:要完善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2009-09-28 日前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26日全文公布。《規劃》提出,要完善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嚴厲打擊各類盜版侵權行為,促進國家文化創新能力建設。
《規劃》在“保障條件”部分強調,要加強立法工作。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依法加強對文化產業發展的規范管理。完善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嚴厲打擊各類盜版侵權行為,促進國家文化創新能力建設。
《規劃》明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著力做好發展重點文化產業、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培育骨干文化企業、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擴大文化消費、建設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發展新興文化業態、擴大對外文化貿易等八個方面的重點任務。
在擴大文化消費方面,《規劃》提出,要加快建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含量高、富有中國文化特色的主題公園。開發與文化結合的教育培訓、健身、旅游、休閑等服務性消費,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在建設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方面,《規劃》強調,要支持優先選用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質量水平高的文化設備及產品。
《規劃》全文近6000字,分為“加快文化產業振興的重要性緊迫性”“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措施”和“保障條件”等五部分。
據了解,《規劃》是我國第一部文化產業專項規劃。這是繼鋼鐵、汽車、紡織等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后出臺的又一個重要的產業振興規劃,標志著文化產業已經上升為國家的戰略性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