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金融促進經濟發展惠及自主知識產權
2009-01-13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出口信貸業務,將進出口銀行的人民幣出口賣方信貸優惠利率適用范圍,擴大到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出口產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國務院辦公廳就認真執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出九項意見。即落實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促進貨幣信貸穩定增長;加強和改進信貸服務,滿足合理資金需求;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發揮保險保障和融資功能,促進經濟社會穩定運行;創新融資方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改進外匯管理,大力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加快金融服務現代化建設,全面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增強金融業促進經濟發展能力;深化金融改革,加強風險管理,切實維護金融安全穩定等九項意見。
在加強和改進信貸服務,滿足合理資金需求方面,《意見》強調,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出口信貸業務。將進出口銀行的人民幣出口賣方信貸優惠利率適用范圍,擴大到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出口產品。《意見》指出,要加大對民生工程、“三農”、重大工程建設、災后重建、節能減排、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和兼并重組、區域協調發展的信貸支持。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