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調整知識產權司法政策應對金融風暴
2008-12-15 針對當前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如何通過調適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司法政策減弱其對我國實體經濟的不利影響,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這是記者從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行動月活動總結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孔祥俊指出,要根據國家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發展大局,及時出臺相關司法政策,強化司法政策的引導和調適作用。當前全球金融危機肆虐,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和有關部門研究如何通過調整知識產權司法政策來減弱金融危機的影響,促進國家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提高,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孔祥俊表示,要根據中央關于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要求,加大農產品注冊商標和地理標記保護力度。要本著維護公共利益,保障企業生存和社會穩定的精神,妥當適用停止侵權的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人民法院將加大司法懲處力度,以有效遏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在適用法定賠償時,對于受害人合理的維權成本應在法定賠償額之外另行計算。貫徹全面賠償原則,運用靈活多樣和合理可行的損害賠償計算方法,使權利人受到的損害獲得足夠的賠償,徹底剝奪侵權行為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益。”孔祥俊說。
此外,針對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結合有關部門和各地法院的意見和建議,最高人民法院擬于近期發布《人民法院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若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