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達斯德國總公司狀告滬2公司"傍名牌"
2007-02-01 為促銷,上海兩公司大打“阿迪達斯”旗號。“阿迪達斯”商標的所有人德國阿狄達斯薩洛蒙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兩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上海黃浦法院對這一糾紛案作出調解。
阿狄達斯薩洛蒙有限公司(簡稱阿狄達斯公司)以專業制造各類體育休閑服裝、運動鞋出名,其擁有的“阿迪達斯”商標是世界馳名商標。1997年,公司在中國注冊了“阿迪達斯”商標。
上海愛達奴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簡稱萬達奴公司)在招商過程中,大量使用“美國阿迪達斯?萬達奴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授權”的宣傳文字,在招商洽談中還聲稱“這是阿迪達斯的一個系列”,“包括美國阿迪達斯這幾個字一起給我們公司,字和logo都要拿下來,否則沒辦法銷售”。萬達奴公司的加盟店上海歐布法服飾有限公司,在銷售場所也大量使用了相同的宣傳字樣。
阿狄達斯公司認為,兩公司“搭便車”的故意十分明顯,目的就是讓消費誤認為其與“阿迪達斯”存在某種關聯,從而達到擴大銷售、獲取利益的目的。其行為事實上已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解,因此將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人民幣。
萬達奴公司和歐布法服飾有限公司承認自己存在侵權事實,表示愿意協商解決糾紛。經黃浦法院主持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萬達奴公司和歐布法服飾有限公司立刻停止一切侵權行為,今后在其店鋪或授權的加盟店不得出現阿迪達斯、ADIDAS字樣或與其相近似的字樣,不得抄襲阿迪達斯專賣店裝潢設計或特有的商業風格;共同賠償阿狄達斯公司人民幣20萬元。萬達奴公司在其店鋪或授權的加盟店顯著位置張貼公告,表明其銷售的產品與“阿迪達斯”沒有任何關系。雙方約定,如再有侵權行為或未能履行調解協議,侵權責任方將賠償4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