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卡起訴太合麥田案將開庭 126萬元版權費成焦點
2006-09-25 廣東美卡公司起訴北京太合麥田公司的案件還未正式開庭受理,有消息稱美卡公司已于9月1日悄然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太合麥田公司依法立即退還美卡公司于2004至2005年度支付的126萬元版權費。
對此,美卡方面稱,副總張先生正在準備結婚,沒空解釋。而美卡的代理律師徐律師則透露,案件與李宇春個人專輯一案并非完全沒有關系,“正是因為太麥將李宇春專輯交由別家發行,導致雙方就這一新案件無法進行協商。”
根據美卡方面發給媒體的新聞通稿中描述,根據雙方之前簽訂的2004年至2005年合同,美卡已經向太麥支付專輯版權費,但卻未在合同期限內收到對方提供的專輯制作材料。徐律師稱:“這126萬元只是太麥收到版權費后卻并未在合同期限內提供給美卡專輯制作材料的費用,而通常應該除了退回這部分專輯版權費外,還理應賠償相應違約金。
對此,太麥老總宋柯表示對此事并不知情,“我們不會隨便在媒體上說,有必要的時候再說。現在就等法院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