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欲獨占“酸酸乳”商標 乳業巨頭密謀聯合對抗
2006-07-26 乳業巨頭密謀對抗蒙牛將通用商品名據為己有。此前一直被行業認為是通用商品名稱的“酸酸乳”,或將成為專屬于蒙牛乳業的馳名商標。
而如果這成為現實,伊利、光明、三鹿等乳業巨頭的“酸酸乳”產品將面臨法律挑戰。媒體得到乳業權威人士透露的消息:部分乳業巨頭正在商議共同應對蒙牛的商標之爭。
近日,蒙牛乳業狀告河南安陽白雪公主乳業公司生產的“酸酸乳”產品侵權,此訴求得到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支持,呼和浩特市中院裁定“酸酸乳”為蒙牛的未注冊馳名商標。不過,白雪乳業隨后提起上訴,有關法院已受理。白雪乳業營銷負責人表示,內蒙法院通知他們8月7日審理。
業界人士認為,“酸酸乳是一種產品屬性。”在此之前三鹿也曾試圖把“酸酸乳”作為商標注冊,但最終沒有成功。
2005年,蒙牛利用贊助“超級女聲”的機會,讓“酸酸乳”產品大獲成功。目前,在國內市場上的“酸酸乳”產品比比皆是。對于“酸酸乳”是產品屬性的指責,蒙牛乳業策劃中心主任表示:“我們是按照《商標法》有關規定來做的。”國家知識產權局人員說:“在法律認定上,這是比較模糊的。”對蒙牛通過法院判決而非商標注冊獲得馳名商標的做法,“盡管《商標法》對此沒有明文規定,”可在司法實踐中,“這種例子有很多。”因此蒙牛這種做法是有法律基礎的。同時,這還是我國法院通過民事訴訟司法程序認定的第一個非注冊馳名商標。
業內人士表示,一審的勝利只能證明蒙牛初步獲得了勝利。如果蒙牛二審勝利的話,將可以有追究這次沒有列入被告但也生產“酸酸乳”產品的企業的侵權責任。對于蒙牛的做法,伊利方面表示正在關注此事,三鹿拒絕發表評論,而光明的態度是“拒絕對正在司法程序中的事情發表評論”。
信息來源:中國食品產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