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秀水被指侵權面臨350萬索賠
2005-05-31 頗受關注的“秀水街”商標之爭又有新進展,北京業祿盛商貿有限公司將新秀水的開發商北京新雅盛宏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訴至法院,索賠350萬元。記者昨天獲悉,二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業祿盛公司訴稱,公司于2001年為祝福北京申奧,設計了一枚印有“登長城、吃烤鴨、觀天安門、逛秀水街”的旅游徽章,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外觀設計的專利證書。2001年,公司申請注冊“秀水街”商標,并于2002年得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商標注冊證書,核定服務內容主要是廣告、銷售等類別。2005年3月19日,新雅盛宏在東大橋路建立了一家商業綜合樓,該樓用“秀水街”命名,在宣傳中也多次使用“秀水街”標志及文字。業祿盛公司認為,被告的行為已經侵權。
新雅盛宏總經理季衛則表示,“秀水街”是北京的一條特色街道名稱,不應該被注冊為商標,所以他們沒有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