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飛利浦公司發表正式聲明,稱兩家中國DVD企業對4C專利池許可政策違反了美國反壟斷法的起訴毫無依據。但是由于這起訴訟已經在美國圣地亞哥市的加州南方地區法院立案,飛利浦將在規定的1月31日前應訴。
為了向中國公眾解釋這起訴訟,飛利浦公司知識產權與標準部首席執行官路畢德(Ruud.Peters)上周專程飛到北京,biao表示對于飛利浦從開始專利授權以來遇到的第一起集體訴訟,他們將積極應對,并對獲勝抱有信心。
4C是飛利浦、索尼、先鋒和LG組成的DVD專利池。去年9月,兩家中國DVD企業無錫多媒體(香港)有限公司(下稱“無錫多媒體”)和東強(無錫)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東強數碼”)指控4C操縱價格、非法搭售、集體抵制和合謀壟斷市場,違反了《美國謝爾曼法》(ShermanAct)(注:反壟斷的一部法律),致使DVD播放機價格高企。
這兩家企業中,無錫多媒體曾數次向4C申請專利授權,但是被飛利浦無理由拒絕。而東強數碼是飛利浦授權的企業,是去年底加入的新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