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北京飯店訴四川譚氏官府菜餐飲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商標侵權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四川譚氏官府菜餐飲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北京飯店的商標專用權,并判賠償北京飯店經濟損失20萬元。
據了解,北京飯店的譚家菜是產生于清末民初的著名官府菜,始創于清朝末期的譚氏官宦家庭,在海內外享有較高的聲譽。自1958年以來,譚家菜名師在北京飯店獨家烹制譚家菜,口傳身授一脈相傳的譚家菜制作技術,并相繼開發一系列新菜點,使譚家菜的精湛制作技藝在北京飯店得以保存和發展。譚家菜的用料主要是價格昂貴的海味菜,制作精細、價格昂貴,其烹制技術獨特且密不外傳,只有北京飯店才能烹制正宗譚家菜,消費者已經將譚家菜與北京飯店惟一、特定地聯系在一起。為了保護“譚家菜”這一金字品牌,1995年和1996年,北京飯店申請注冊了“譚家菜”和“譚”、“譚府”等商標。2003年3月26日,“譚家菜”商標被北京市工商局評為“北京市著名商標”。在本案中,法院認定“譚家菜”為知名服務的特有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