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正泰”)始創于1984年7月,現轄8大專業公司、2000多家國內銷售中心和特約經銷處,并在國外設有40多家銷售機構。產品覆蓋高低壓電器、輸配電設備、儀器儀表、建筑電器、汽車電器、工業自動化和光伏電池及組件系統等幾大產業,產品暢銷世界70多個國家和地區。是中國工業電器行業產銷量最大的企業之一,綜合實力連續多年名列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前十位。正泰集團目前擁有國內外各種專利數百項,并領銜、參與了30多項行業標準的制訂和修訂,四大系列產品躋身“中國名牌”,部分產品被列入“國家免檢產品”。1999年,“正泰”、“CHNT”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2003年,正泰集團發現山東某企業在9類“高低壓開關板”等商品上申請了“德泰昌+CHDT”商標,遂委托集佳公司代為提起商標異議申請。接受委托后,集佳公司指派李明濤律師進行了周密的調查取證,提出:“正泰、CHNT”作為非固定漢語詞匯,完全由正泰集團公司自行設計,具有極強的顯著性,正泰集團在1-45類全面注冊了“正泰、CHNT”商標,并且同時在美國、日本、英國、法國等100多個國家以及地區注冊了“正泰、CHNT”商標。經過正泰集團多年來的大力宣傳推廣,“正泰、CHNT”商標具有了極高的知名度以及社會影響力,1999年已經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被異議人與異議人同屬于電氣制造行業企業,不可能不知曉“正泰、CHNT”品牌,而刻意的申請與“CHNT”僅差一個字母的近似商標,借此混淆、誤導消費者,達到其“不勞而獲”的目的。被異議商標與正泰集團在先注冊的商標近似,其注冊申請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容易誤導消費者,混淆市場,違反了商標法二十八條的規定,應當駁回其注冊申請。
經過審理查明,最近,國家商標局下發裁定,支持了集佳公司提出的意見,認定“德泰昌+ CHDT”商標與正泰集團在先注冊的“正泰、CHNT”商標構成近似,依法不予核準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