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為中醫藥發展“把脈”“開方”,更為新時代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事業指明方向。其中,中醫藥產業知識產權相關意見摘編如下:
五、促進中醫藥傳承與開放創新發展
(十五)加快推進中醫藥科研和創新。
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及中醫藥重大科學問題,建立多學科融合的科研平臺。在中醫藥重點領域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建立一批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在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框架下,研究設立國家中醫藥科技研發專項、關鍵技術裝備重大專項和國際大科學計劃,深化基礎理論、診療規律、作用機理研究和詮釋,開展防治重大、難治、罕見疾病和新發突發傳染病等臨床研究,加快中藥新藥創制研究,研發一批先進的中醫器械和中藥制藥設備。支持鼓勵兒童用中成藥創新研發。研究實施科技創新工程。支持企業、醫療機構、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等協同創新,以產業鏈、服務鏈布局創新鏈,完善中醫藥產學研一體化創新模式。加強中醫藥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健全賦予中醫藥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權益保障機制。改革完善中醫藥科研組織、驗收和評價體系,避免簡單套用相關科研評價方法。突出中醫藥特點和發展需求,建立科技主管部門與中醫藥主管部門協同聯動的中醫藥科研規劃和管理機制。(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