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受到廣泛關注。新華社等中央媒體以及《中國知識產權報》等在知識產權領域有影響力的媒體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報道。《標準》受到業內普遍好評和基層廣泛歡迎,業界專家、學者、一線商標執法保護人員以及有關司法部門紛紛撰文,均給與積極評價,對《標準》的學習與討論熱度也一直持續,進一步擴大了《標準》的影響力。
《標準》出臺后,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斷加大培訓和指導力度,開展了四期知識產權保護能力提升培訓班,將《標準》解讀列為重點培訓內容,對各地骨干400余人進行集中培訓,提升商標行政保護能力和水平。各地扎實推進《標準》的宣傳解讀和培訓,國家知識產權局派員赴重慶、山西、黑龍江、吉林、海南、新疆、北京、山東、江蘇、內蒙古等地指導、支持地方開展商標行政保護培訓班十余個,共計培訓1000余人,進一步深化基層執法人員對《標準》的理解和適用,取得積極成效。參訓人員紛紛反映,《標準》中的具體規定操作性強,對商標侵權案件的查處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為商標執法保護提供了明確指引。
《標準》指導成效凸現。浙江省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查處的侵犯“ARROW”商標權案和侵犯“施耐德”商標權案,均涉及包工包料承攬加工中使用侵權商品的法律適用問題;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江分局查處的侵犯“TOTO”商標權案中,涉及贈品侵權的法律適用問題。《標準》針對上述問題均有明確的指導規定,進一步統一了地方執法部門辦案標準,推動了商標行政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標準》的實施取得良好成效。近期,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展了對商標一般違法案件執法情況的調研,深入了解地方執法工作的實際難點和需求,為后續制定針對商標一般違法行為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規范商標使用行為、維護商標管理秩序奠定基礎。(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務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