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旨在規范巴西外觀專利申請提交和審查程序的第232/2018號決議將于2019年3月9日生效實施。該決議涉及的要點如下:
(1) 附圖中不再允許出現構造線條(construction lines);
(2)單純的輪廓造型(例如窗框)和字符/字體將不再作為外觀設計的保護客體,除非該輪廓造型具有裝飾性;
(3)對于優先權文件中的線條,如果是作為構成獨立存在客體的組成部分,那么該虛線線條可以繼續使用;對于非獨立存在的客體,則需要使用實線線條。也就是說,對于需要獲得保護的部分,需要使用實線線條;對于非保護客體,使用虛線線條即可;
(4)對于一件外觀申請來說,如果想要保護的客體形式僅僅具有技術性和功能性的優勢時,專利局在審查時則會非常嚴格,因為技術性和功能性的優勢并不是考量一件外觀專利申請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