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在2004年11月8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院校知識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要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專業人才的培訓,積極為企業和中介機構培養一大批基層知識產權專業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