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業內矚目和討論的“融創”樓盤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今天收到提審裁定。集佳律所代理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創集團”)申請再審與江西省融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融創”)之間的“融創”樓盤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數月前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和詢問,現法院作出提審裁定,中止原判決執行。
樓盤名稱中哪個部分發揮識別樓盤來源的作用以及互聯網時代商標知名度認定標準,這兩個問題被廣泛討論。
對此,本案集佳代理律師李科峰、閆春德和張靜元認為,按照行業中樓盤的命名慣例,消費者習慣于通過樓盤名稱中的“融創”、“保利”、“綠地”、“碧桂園”、“富力”等標識,識別樓盤開發商。江西融創使用“融創地產”、“融創紅谷世界城”等樓盤標識與融創集團“融創”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商標,侵犯融創集團“融創”注冊商標專用權。此外,盡管2012年之前融創集團在江西沒有樓盤項目開發,但紙媒、互聯網的傳播范圍均覆蓋全國,全國各地的消費者非常容易了解到融創集團的“融創”商標和字號,進而造成混淆誤認。故二審法院認定融創集團無法證明“融創”商標和字號在江西地區的知名度,屬于認定事實不清。
現最高院作出提審裁定,對融創集團來說無疑是一劑強心針。集佳律師將繼續代理此案,爭取全面翻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