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集佳律所代理的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融創房地產”)訴天津融創家具有限公司(下稱“融創家具”)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獲得一審全面勝訴,“”商標經司法程序被認定為“馳名商標”,進而獲得跨類保護。
基本案情
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31日,是一家專業從事住宅及商業地產綜合開發的企業,注冊資本高達人民幣150億元,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及商品房銷售、物業管理、室內外裝飾以及自有房屋租賃等。自2004年起,融創房地產在第36類“房地產開發”等“不動產事務”服務上所核準注冊的“”、“
”等商標,且經其廣泛的宣傳、使用和推廣,已在中國累積很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被告天津融創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9日,注冊資本660萬元,注冊地與融創同在天津市西青區,是一家從事家具制造及銷售、家具材料裝飾建筑材料等批發兼零售的企業。
融創家具于2016年在第20類“家具”商品及第35類“廣告銷售”服務上申請注冊了含有“融創”字樣的“”商標,并在經營過程中通過宣傳資料、官方網站等途徑和方式使用該商標及其他相關標識。此外,其還申請注冊了“融創家具”微信公眾號,并通過推送相關文章使用上述相關標識。
代理概況
鑒于融創家具的上述相關行為已對融創房地產商標商譽及正常經營造成已有或潛在損害,融創房地產指令集佳向法院起訴維護其合法權益。集佳律師團隊在前期訴訟策略制定、侵權證據固定及協調融創房地產進行馳名及索賠證據收集等方面均付出了巨大努力。在訴訟過程中,集佳律師就涉案商標認馳的必要性及可能性、權利人商標維權權利商標的選取等問題,與法院進行了充分溝通。
在證據方面,融創房地產全力配合集佳提供了海量證據,集佳最終據案情所需選取并向法院提交了7060頁證據,主要涵蓋商標馳名認定、侵權判定及賠償額確定等方面。由于證據材料及證據原件數量巨大,在證據交換階段,集佳不得不動用搬家公司用大貨車將相關證據及原件及時運送到位。
法院判決
案件經多次證據交換和開庭審理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1)在被訴商標侵權行為發生之時,用于不動產事務的“”商標在我國已具有廣泛知名度,已經為相關公眾熟知,應當認定“
”為馳名商標;2)融創家具在經營中使用涉案被訴侵權標識及突出“融”、“創”二字的宣傳語,致使馳名商標權利人的利益遭受損失,侵犯了“
”注冊商標專用權;3)融創家具沒有合理理由,未經許可在企業名稱中使用融創房地產公司的商標和有一定影響的字號“融創”,容易使人誤以為兩者存在特定聯系,構成不正當競爭。
為此,一審法院判決:1)融創家具立即停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被訴侵權標識及突出“融”、“創”二字的宣傳語等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2)融創家具變更其企業名稱,變更后的企業名稱不得含有“融創”二字;3)融創家具賠償融創房地產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100萬元。
本案目前尚在上訴期內,我們后續會持續關注相關進展。
典型意義
融創房地產作為近些年房地產行業發展迅猛的企業,不論是企業規模、體量,還是相關經營納稅等各項指數均在行業內名列前茅。本案的勝訴,在一定程度上為“融創”品牌進行了正名,也為融創房地產后續全方位維權進一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從法律角度看,本案所涉及到的權利人權利商標的選取、商標注冊及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界定、馳名商標認定的必要性及可能性、相關法律責任的承擔等問題也值得關注,其解決思路也為后續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