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辦發運字〔2023〕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組織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1〕20號)要求,2021年國家知識產權局遴選了160件地理標志納入首批運用促進重點聯系指導名錄(以下簡稱“名錄”)。一年多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以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為抓手,深入推進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不斷加強對納入名錄地理標志的工作聯系、業務指導和政策扶持,有力帶動了當地特色產業發展,為促進鄉村振興和區域特色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高質量發展,更大范圍、更深層次、更高標準做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重點聯系指導工作,進一步助力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和品牌經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3/30/art_75_183248.html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