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為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貢獻。
《意見》提出6方面24條政策措施。一是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加大重點領域引進外資力度,發揮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引領帶動作用,拓寬吸引外資渠道,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梯度轉移,完善外資項目建設推進機制。二是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保障依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支持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確保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三是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健全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機制,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規范涉外經貿政策法規制定。四是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機制,統籌優化涉外商投資企業執法檢查,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保障。五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強化外商投資促進資金保障,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落實外商投資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國家鼓勵發展領域。六是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健全引資工作機制,便利境外投資促進工作,拓展外商投資促進渠道,優化外商投資促進評價。知識產權相關措施摘編如下:
二、提高利用外資質量
(二)發揮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引領帶動作用。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加大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先行先試力度。鼓勵開展知識產權、股權及相關實體資產組合式質押融資,支持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有序增加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地區。穩妥增加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信息服務業務(僅限應用商店,不含網絡出版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僅限為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等增值電信業務開放試點地區。
四、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
(十)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加大行政裁決執行力度。支持各地區依托展會知識產權工作站,受理參展產品版權、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申請,提供有效預防侵權措施。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領域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參加采購活動須自主承諾不存在違反專利法等法律法規的情形。對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的產品,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會商,依法依規開展采購活動;對經知識產權部門行政裁決或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為專利侵權的產品,及時采取不予采購、取消中選資格等措施。
(十一)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堅決打擊侵犯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行為,針對跨區域、鏈條化侵權違法行為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健全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案件依法加快辦理進度,建立完善線上線下一體化執法機制,適當簡化程序性要求。(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務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