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中國臺灣智慧財產局(簡稱TIPO)公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二稿,并于2025年4月7日前征詢公眾意見,暫定于2025年4月17日舉辦聽證會。
自2024年9月11日公布專利法部分條款的修正草案以來,TIPO征詢了各界建議共計35條,經過多次研討會后,本第二稿草案擬修訂17款,調整重點如下:
以電腦圖像以及圖形用戶界面擬定義為“物品”,可單獨作為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標的物形態。
外觀設計專利實施行為,可以適用發明專利法第58條有關于發明創造實施的行為。
澄清同一人有兩件以上相似設計,應以一申請案提出申請,且申請人須指定其中一項設計為原設計,其他為其衍生設計。
維持專利申請權人歸屬爭議的舉發制度,并增加名義權利人在爭議前不得拋棄專利權的配套機制。(來源:集佳知識產權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