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浙江星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專利產品長排警燈專利維權獲勝。該長排警燈過去已向國家專利局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但該產品仍被多家企業仿冒生產,侵權企業還出人意料地告上國家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以不符合專利法規定、專利喪失新穎性為由請求宣告其長排警燈外觀設計專利無效。這一歷時半年的專利官司,在專業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鑒定報告和當庭對質后,國家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行政決定,最終維護了專利權人浙江星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效專利。
浙江星際實業股份公有限公司(簡稱浙江星際)是中國最大的警燈警報器生產商,產品所占市場份額超過50%,連續9年全國銷量第一。在2005年公安部集中采購警燈招標會上,該公司長排警燈競標并獲得訂單8000套,是公安部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長排警燈訂單。
去年6月,杭州美倫信號技術有限公司(簡稱杭州美倫)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起申請,以不符合專利法第23條規定,專利喪失新穎性為由請求宣告浙江星際200330126395.2號長排警燈(LTF152121)外觀設計專利無效。
2005年12月21日,專利復審委員會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杭州美倫稱,根據專利法第23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不近似”,涉案專利長排警燈的申請日是2003年12月15日,而事實上,在2003年12月之前,即該專利申請日之前,請求人杭州美倫已經銷售與涉案專利相同的產品。
經過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審理此案的合議組認為,杭州美倫提供的證據存在眾多疑點,而出具使用證明的證人無法出庭作證,其真實性無法確定。決定對于請求人的證據不予采信,最終宣告涉案專利符合專利法第23條的規定,宣告維持200330126395.2號外觀設計專利權有效。
消息來源:新浪網